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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為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廣使用電動機車,今年度於1月1日開始受理花東基金換購電動機車補助申請,配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環境部及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推廣低污染交通工具加碼民眾汰換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2萬2,800元整,民眾在得知補助訊息後,申請補助情形相當踴躍,截至11月6日止1,000個名額已全數用罄。
縣長徐榛蔚帶領花蓮縣遵循聯合國17項SDGs永續發展指標,並致力於成為2050年淨零碳排指標城市,花蓮縣政府於109年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花東基金」增額補助縣民換購電動機車每輛1萬元,109至112年每年補助1,000輛電動機車,共計補助4,000輛,近年來騎乘電動機車降低交通工具廢氣排放已逐漸成為民眾共識,環保局經由媒體託播、網路社群分享及辦理多場試乘電動機車宣導活動等多元方式宣導補助訊息。惟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環境部及縣府仍有申請電動機車購車補助經費,汰換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1萬2,800元,單純新購最高補助7,000元。
為加速落實淨零碳排轉型,112年花蓮縣購買177輛公務電動機車,提供各鄉鎮市村里長做公務使用,每年約減少408公噸CO2e,目前花蓮縣境內設置電池交換站共計完成設置137座電池交換站(睿能48座、光陽89座)。
環保局表示,為打造更便捷騎乘環境,將持續輔導電動機車業者設置電池交換站以提升騎乘電動車電力補給便利性,讓更多的鄉親朋友們能夠一起響應騎乘電動機車,為2050淨零碳排貢獻心力,讓空氣更清新,再進一步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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