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為上班時間頻頻上PTT發文,內容多為批評民進黨和支持柯市長,被議員苗博雅批評為網軍,並要其中一名公務員到議會朗誦自己的發文,柯為此反批苗羞辱公務員,結果引發雙方激烈論戰。
隨著參戰人數越來越多,情節也越來越超展開,不僅開始相互指責對方也羞辱公務員,也各自揪出了更多上班發文罵藍罵綠的公務員,通通要求予以懲處。
我注意到的是,這些公務員遭到懲處的正式理由,叫做「於上班時間使用PTT,從事非公務行為」。咦,不是在抓網軍嗎?怎麼變成是公務員上班不能使用PTT了?
事實上,不只是懲處理由,確實有些評論也認為公務員上班就是不能用臉書、PTT或IG,不然就是打混摸魚,浪費人民納稅錢。但,用這種方式看待公務員,真的過時了。
在過去,確實有許多人認為公務員經過國考及格,享受終身保障,手握政府權力,所以無時無刻都要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同時還必須潔身自愛,注意言行,才能以身作則作為人民表率,否則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然而,隨著民主開放和行政學界的觀念革新,許多國家早已改變對公務員的定位和規範,從高舉「道德節操」轉而強調「表現績效」,從要求「無私奉獻」改為「合理權責」,甚至連公權力的行使都不再是非得由公務員包辦,許多「公私協力」和「委辦代行」模式也應運而生。
換句話說,民主法治國家需要的現代公務員,不再是「聖君賢相」的父母官,而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工作者。公務員在工作時,除了必須嚴守「行政中立」和「依法行政」兩點外,其他部分應該跟一般的勞工沒有差別。
現實的世界是,許多勞工都會在上班時的空檔偷閒上個臉書、發個動態、逛個網拍、回個私訊。只要不是過度頻繁或影響工作,基本上大家就這麼過了,不太有人會拿來大作文章。
從這個角度來看,除非我們認為勞工在上班時間使用臉書和PTT就是偷懶摸魚,否則就不該拿這件事單獨責備公務員,甚至以此為由懲戒記過,更別提把他們叫去議會大聲朗誦自己的發文。
回到台北市政府這次引發的風波,關鍵就不該是「公務員上班使用PTT和臉書發文」,而是「公務員有沒有在當網軍」。這中間明明有一段很大的距離,卻被直接綁在一起,然後進行懲處,這種地圖炮實在太不合理。
若要抓網軍應先釐清公務員上班時間使用PTT的「發文頻率」和「政治涉及」。如果頻率過高,那頂多是可能影響公務;如果評論時政,那頂多是可能影響行政中立;如果兩者兼具,這才可能涉及網軍行為。
再次回到台北市政府的事件,如果釐清後發現確實有公務員在當網軍,那就應該精準地以這個理由進行嚴懲,例如那位半年來在上班時間用PTT發了1500篇,內容又涉及一堆政治攻擊的公務員,就應該依法嚴懲。
換句話說,柯文哲如果要否認台北市政府有網軍,應該釐清的是上面這些內容,而不是含糊地說一句「誰有網軍大家心裡有數」,然後一邊批評議員羞辱公務員,一邊卻又以「上班時間使用PTT」這個地圖炮來懲處公務員。
互相指責對方陣營有網軍,再互相指責對方羞辱公務員,最後互相要求懲處上班使用PTT,除了各自賺取聲量,並不會真正推動台灣公務環境的進步,也無法徹底告別那個追求聖君賢相的過時幻想。
●作者:李兆立/行動時代策略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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