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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30)日9時7分國道警察大隊接獲報案,機場系統國道1號南向轉國道2號東向環道有營大貨車貨物散落,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現場一輛貨車載運的貨物和紙箱散落一地,造成後方車輛回堵,警方獲報到場清理現場,於上午11時4分恢復通車。
國道警方指出,29歲的李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載運罐裝飲料咖啡跟啤酒,從林口交流道上國道要到三峽,行經機場系統國道1號南向轉國道2號東向環道時,疑似後方貨物未確實綑紮牢固,導致過彎時散落於匝道內,造成匝道滿是罐裝飲料無法通行。
國道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理,同時通報交控中心,派遣緩撞車及工務段事故處理小組前往交維及清除掉落物。國道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將依規定對李男開出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