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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因為看病買藥方便,大多數民眾家裡除了常備藥品之外,大大小小的藥物也囤積不少。藥物與食品一樣也是有保存期限,並非能無限期使用,不過你知道該怎麼丟棄廢棄藥品才是正確的嗎?
根據藥師公會統計,台灣每年大約要丟棄將近193公噸的藥品,原因是許多人拿了藥之後,不是沒吃完就是不吃,造成過度領藥的浪費,而民眾常常將不用的或是過期藥物、藥水直接丟進水槽或是馬桶沖掉,但是這樣會讓化學分子進到河川、海洋,不僅造成環境汙染也會破壞生態。
因此《食藥署 》也在粉專發文,表示許多民眾都有遇到過期藥品的問題,卻不知道該怎麼正確丟棄,因此特別發文加上圖示:
1. 一般的「膠囊」與「錠劑」: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進到焚化廠直接銷毀。
2. 「藥水」類:不可直接倒進馬桶或水槽!正確作法是先將可吸水的物質(例如:廢棄衛生紙、報紙、茶葉或咖啡渣)裝進夾鏈袋或是塑膠袋,再把藥水倒入袋中(藥水罐也用水沖洗一下再倒進袋子裡),讓藥水附著在吸水物質上後,將袋子密封丟進垃圾桶,乾淨的藥袋以及清洗過後的藥罐則是放資源回收。
3. 「特殊藥物」:例如針劑、抗腫瘤藥物、抗生素、荷爾蒙藥物、以及管制藥品(例如鎮靜劑、安眠藥等),千萬不可隨意丟棄,需拿回醫院或藥局回收並登記。尤其像許多抗癌藥物因為必須有效殺死癌細胞,其實內含生物毒性的化學分子,因此不能被垃圾焚化爐處理,也不能進到下水道,否則恐怕會危害環境汙染。(編輯:陳珮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