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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電動自行車購買便利,近年來成為新興的交通代步工具,但因其免考照、免掛牌,造成行駛亂象多。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電動自行車」名稱修正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須懸掛牌照納管,桃園市大園警分局為此持續針對電動自行車的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及宣導,期能先行培養用路人良好的駕駛習慣,減少事故發生。
大園分局表示,由於電動自行車不用考照就能上路,讓許多對交通法規或車輛操作不熟悉的用路人也能騎乘,導致交通違規情形增加,影響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大園、觀音工業區外籍移工人數眾多,且多以電動自行車做為代步工具,但因其不熟悉我國法令,容易違反各式交通法規,大園分局持續針對此區域加強攔檢取締,經統計去(110)年取締外籍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交通違規件數共64件,其中又以闖紅燈、逆向行駛等行為占多數。
警方強調,取締違規並非以處罰為目的,員警取締之餘同時也向民眾宣導相關交通法令,期能在未來電動自行車掛牌納管前,養成用路人守法的習慣,呼籲民眾多一分注意就能少一分危險發生,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而造成不可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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