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民進黨籍市議員周永鴻16日在市議會質詢,指東協廣場是觀光景點和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據點,經常有大量移工出入,但5樓長期被堆滿廢棄物,恐成公安未爆彈。他認為市府擁有東協廣場部分產權,市府不要再漠視。市長盧秀燕表示,類似興中街個案的私人領域若有消防安全疑慮,應修法強制入內改善,若全國一制性修法更好,台中市會先研議著手立法或修法。
台中市環保局則回應指出,東協廣場5樓及B1的公共區域的垃圾,農曆過年前已派清潔隊員清理完畢。另都發局住宅處補充說明,東協廣場5樓被丟大量廢棄物,去年8月20日召集聯合會勘,因違反建築法規定,依規裁處。
東協廣場5樓堆置大量廢棄物,周永鴻議員指已成公安未爆彈。
台中市政府今針對興中街大火在議會提出檢討專案報告,周永鴻指出,東協廣場設置東協四國的駐台辦事處巡迴服務中心、國際移工生活照顧中心,常有大量移工、市民和觀光客去逛街消費。如今廣場五樓A、B、C棟原有商場及走道整整1500多坪,堆滿丟棄的家具、建材及營業垃圾等廢棄物,都是易燃物。
周永鴻說,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不然主管機關得對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做出裁罰。市府有法源依據可以動用公權力,應該要辦正事,而不是不幸出事後才道歉稽查,都於事無補。
市議員陳文政說台中近幾年大量的外移人口移入求職、生活,也帶動租屋需求上升,租屋安全問題也越來越重要。建議市府在中央修法的空窗期,可研議修訂相關自治條例,以補強租屋消防安全的執法依據。
陳文政議員
陳文政以興中街大火為例,該建物屬於單一產權的全棟出租套房,屋主長期在屋內、屋外堆積私人垃圾,但環保局只能針對「屋外廢棄物」進行開罰,「屋內的廢棄物」卻沒有任何查報紀錄。市議員陳文政強調,租屋處逃生通道暢通、火災預警運作正常,是房東應負的基本責任,呼籲市府應修訂「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租屋安全列入其中,他表示,新北、台南的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都有將學生宿舍明文列入,並可針對不配合受檢者連續處罰,呼籲台中市政府應儘速補強。
市長盧秀燕表示,市政會議時,已請相關局處針對「私產內囤積垃圾」如何補強法源依據進行研議。她也呼籲,希望中央能儘速推動修法,讓全國有統一的標準,才能保障人民的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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