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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過世前藏30萬支票!兒挖出驚「還有用嗎?」 結局虧大
NOWnews
發布於 2 年前

過年即將到來,不少民眾開始著手打掃家裡,紛紛忙著為家除舊佈新。不過,就有一名網友意外挖出母親過世前所留的30萬支票,讓他緊急詢問「這年代久遠的票還有用嗎?」而引起討論。

原PO於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上發文,表示農曆新年將至,近日忙著幫家裡除舊佈新,卻意外找到一張已逝母親藏起來的民國86年支票,而上頭金額竟有新台幣30萬元,但該張支票距今已有25年,讓原PO好奇詢問「這年代久遠的票還有用嗎?這下虧大了!」

▲網友挖出已逝母親生前所留的30萬支票。(圖/翻攝爆怨2公社臉書)
▲網友挖出已逝母親生前所留的30萬支票。(圖/翻攝爆怨2公社臉書)

問題一出,就引來不少網友討論,「問銀行比較妥當吧」、「30萬也能那麼不小心,我想應該不是那麼缺」、「會把30萬放到遺忘了,表示收票人不缺這些,應該是有沒有都無所謂吧」、「到底有多少人開多高的價給你,你才能忘記這30萬XD」。

不過,就有行家指出「有效期是一年,過了就沒用了」、「超過一年無效」、「到期日超過一年,不能兌現了」、「超過一年就無法再存入了,所以變壁紙了…」、「票據只有一年時效,超過一年的話,要叫對方重開支票。」讓原PO不禁大嘆「可憐了這30萬!」

事實上,根據票據法第22條解釋,票據上的權利對匯票承兌人、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的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而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另外票據上之債權,雖然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編輯:陳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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