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呂佳恆報導】乳癌在台灣位居女性癌症發生率首位,衛福部統計顯示,平均每天有31位婦女診斷罹患乳癌,其中近幾年也有逐漸年輕化趨勢,雖隨著乳癌的篩檢逐漸普及,新診斷患者多為早期乳癌,但面對正值壯年的女性,最擔憂就是乳癌治療會影響生育能力;奇美醫院一般及消化外科主任陳明鎮醫師指出,乳癌治療除了手術、抗荷爾蒙治療等,目前也可藉由施打停經針,也就是類性腺激素釋放素,不需切除卵巢,就能將卵巢功能壓到最低,避免乳癌再次復發。
抗賀爾蒙治療抑制雌激素 早期乳癌療效越佳
事實上,早期在治療乳癌上多以手術為主,後續仍須配合化療持續治療,但面對乳癌患者的期別不同,在治療上也會有所差異;陳明鎮醫師舉例,像在台灣荷爾蒙受體為陽性者比例約占7成以上,這些乳癌患者無論第幾期,在治療各一段落後都得接受抗荷爾蒙治療,主要因這些為荷爾蒙陽性的乳癌患者,本身因乳癌細胞受到雌激素影響較大,為了不讓乳癌再復發,就得透過抗荷爾蒙治療,也就是內分泌治療的概念,抑制雌激素刺激乳癌細胞的機制,尤其越早期的乳癌患者,對於此療效越佳。
施打停經針不需切除卵巢 仍可抑制乳癌復發
除了抗荷爾蒙治療,包括手術、放射線治療、施打停經針(類性腺激素釋放素)等治療方式,都有助於將乳癌上的雌激素接受器阻斷,以達到降低卵巢功能的目的;陳明鎮醫師說明,其中施打停經針的治療方式是許多乳癌患者首選,主要因卵巢對於一位女性而言,無論在生育或其他方面仍有它的意義所在,也因此,部分即使是已第四期的乳癌患者,仍不願意切除卵巢,寧可每個月自費施打停經針。
20多歲乳癌患者想生育 停止打停經針後順利懷孕
陳明鎮醫師解釋,採用停經針治療乳癌,比起手術切除卵巢或透過放射線治療使卵巢萎縮等方式,優勢就在於一旦停止施打就能恢復卵巢功能,屬於可逆性的治療方式。臨床上就曾有一名年約20幾歲的早期乳癌患者,在手術化療後開始採以停經針,不僅成功控制乳癌復發,後續因考量生育問題,決定停止施打停經針,也順利恢復卵巢功能,成功懷孕生子。
乳癌後期患者接受停經針治療 建議施打三至五年
目前國內有兩大廠牌提供所謂的停經針,事實上都可達到有如手術、放射線等一樣的治療效果;陳明鎮醫師提及,在療程上,可分為4周與12週劑型,重要是配合醫囑接受治療才能達到療效,但究竟要施打多久才能有效抑制乳癌再次復發仍有待討論,以臨床上而言,若為乳癌後期的患者通常建議施打三至五年,但若為淋巴腺未轉移加上又是停經前,則可施打二至三年,但若患者擔憂治療乳癌成效,加上經濟允許的情況,也可考慮持續施打治療。
預防勝於治療 醫師:自我檢查加篩檢及早發現病兆
此外,臨床上施打停經針的患者也會同時搭配雌激素接受器阻斷等藥物,兩者相輔相成的療效相較僅施打停經針的療效更佳;陳明鎮醫師提醒,預防勝於治療,女性朋友平時除了仰賴自我檢查,也可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及早發現病兆,尤其若為年輕女性朋友若在二、三十歲曾接受過篩檢並無發現任何問題,則建議可一至兩年定期篩檢即可,及早發現就能及早接受治療,提高乳癌治癒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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